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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2-05-19 16:57:52 | 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mygjjrsk@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报名资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报名资料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文件名修改为姓名+岗位地点(例:张三+城区管理部)。

  (四)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通过资格初审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通知,未通过则不予通知。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满分100分。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的本人承诺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职必备的基本素质。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体检

  1.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未进入体检者不予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十、其他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816-2210951。

THE END责任编辑:中青公考四川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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